我妈妈确诊的时候就给我交代,让她有质量有尊严的活着,并写下不抢救的声明。我不知道这份声明是否合法,但 ...
美国有这种声明叫做Living Will,是有法律效力的,病人可以为自己的生命做主,要求有尊严地活着,在丧失意识并无法可救的情况下,不用机器无意义地推迟死亡。
国内应该还没有这种法律文件,最后都是由家属来决定。既然你母亲如此慎重地为自己做了选择,我认为还是遵从她的意愿比较好,除非她最后还有表达出求生欲望,否则强留她只是你自私而已。不过即便如此,我也不能保证在这种情况下能这么理性,我相信你母亲一定会谅解你的不舍的。 艰难的抉择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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